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卫生健康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放射卫生的行政许可。承担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八)承担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方面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公共场所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对医疗卫生方面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打击违法行医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采、供、用血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辖区内大型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法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家园胡同37号院1号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家园胡同37号院1号楼 邮编:100027
咨询电话:010-65532590
监督电话:010-640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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