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修改)的相关规定,适用市区两级审计机关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具体如下:
一、对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处以十万元(含)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对个人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处以以一万元(含)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
二、对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以违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且金额在十万元(含)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对个人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以二千元(含)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
达到上述标准的需向当事人下发听证告知书,最终处罚决定需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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