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2026年度行政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
一、律师类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3.检查主体:东城区司法局。
4.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
5.检查对象基数:416。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现场检查(检查比例2%);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0.25%);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双随机”部门联合执法非现场抽查检查(检查比例10%)。
二、公证类监督检查
(一)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3.检查主体:东城区司法局。
4.检查对象:公证处。
5.检查对象基数:2。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双随机”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抽查检查(检查比例50%)。
(二)对公证员执业的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对公证员执业的监督检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3.检查主体:东城区司法局。
4.检查对象:公证员。
5.检查对象基数:81。
6.检查比例:2.5%。
7.检查方式:非现场检查。
三、司法鉴定类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司法鉴定市区两级管理职责规定》第二条。
3.检查主体:东城区司法局。
4.检查对象:司法鉴定机构。
5.检查对象基数:5。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40%);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双随机”部门联合执法非现场抽查检查(检查比例40%)。
本机关对同一律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的现场检查频次上限为3次。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2025年2月28日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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