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2025年度行政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东城区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履行好行政监管职责,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依照法定职权事项,认真落实市、区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结合东城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东城区司法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如下::
一、律师类监督检查
(一)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3.检查主体:东城区司法局。
4.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
5.检查对象基数:398。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现场检查(检查比例4%);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20%);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双随机”部门联合执法非现场抽查检查(检查比例10.55%)。
(二)对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对律师执业的监督检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3.检查主体:东城区司法局。
4.检查对象:律师。
5.检查对象基数:6591。
6.检查比例:0.24%。
7.检查方式:非现场检查。
二、公证类监督检查
(一)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3.检查主体:东城区司法局。
4.检查对象:公证处。
5.检查对象基数:2。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现场检查(检查比例100%);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双随机”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抽查检查(检查比例100%)。
(二)对公证员执业的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对公证员执业的监督检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3.检查主体:东城区司法局。
4.检查对象:公证员。
5.检查对象基数:17。
6.检查比例:47%。
7.检查方式:非现场检查。
三、司法鉴定类监督检查
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1.检查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司法鉴定市区两级管理职责规定》第二条。
3.检查主体:东城区司法局。
4.检查对象:司法鉴定机构。
5.检查对象基数:6。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66%);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双随机”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抽查检查(检查比例50%)。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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