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认定听证告知书(北京澜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09家主体)

日期:2026-04-30 13:24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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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市监虚登责人听字〔2026〕第393010号

  陈彦顺、郭鑫斌、胡浩、季玉明、蒋国菲、李慧婷、冼文浩、徐阳:

  经查,北京澜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09家主体(以下简称当事主体)于2025年12月间集中办理设立登记,法定代表人集中为8名人员:陈彦顺、郭鑫斌、胡浩、季玉明、蒋国菲、李慧婷、冼文浩、徐阳;住所集中在7个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华龙街3号楼1层101、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院6号楼1层104、北京市东城区花园东巷29号院3幢5层504、北京市东城区天天家园6号楼1层106、北京市东城区西羊管胡同甲1号2幢3层308、北京市东城区琉璃井路3号院8号楼1层8-6、北京市东城区祈年大街8号院1号楼3层301。

  关于当事主体登记档案中《住所使用说明》及相关文件记载的产权信息,我局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发函协查,该局复函称:“一、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院6号楼1层104:未查询到该坐落登记信息;二、东城区花园东巷29号院3幢5层504:登记档案中花园东巷29号院3幢无504号房,且登记的权利人及权利内容与贵局提供的产权证复印件信息不一致;三、东城区琉璃井路3号院8号楼1层8-6:登记的权利人及权利内容与贵局提供的产权证复印件信息不一致;……五、东城区南河沿大街华龙街3号楼1层101:登记档案中南河沿大街华龙街3号楼无101号房,且登记的权利人与及权利内容贵局(权利人及权利内容与贵局)提供的产权证复印件信息不一致;六、东城区祈年大街8号院1号楼3层301:登记的权利人及权利内容与贵局提供的产权证复印件信息不一致;七、东城区天天家园6号楼1层106:登记的权利人及权利内容与贵局提供的产权证复印件信息不一致;八、东城区西羊管胡同甲1号2幢3层308:登记档案中西羊管胡同甲1号2幢无308号房,且登记的权利人及权利内容与贵局提供的产权证复印件信息不一致。”

  综上,当事主体设立登记档案中的《住所使用说明》及相关文件为虚假登记材料。上述事实,主要有当事主体注册信息打印件、协查函及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回函、现场检查笔录、登记档案等证据证明。

  当事主体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当事主体的企业登记档案显示,陈彦顺、郭鑫斌、胡浩、季玉明、蒋国菲、李慧婷、冼文浩、徐阳均在《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出资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中承诺保证所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和一致并签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决定将陈彦顺、郭鑫斌、胡浩、季玉明、蒋国菲、李慧婷、冼文浩、徐阳认定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

  你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北京澜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109家主体名录

  联系人:韩钊、李珍   联系电话:010-67199152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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