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北京爱裳美服饰有限公司等380户有限公司)

日期:2026-04-02 11:05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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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爱裳美服饰有限公司等380户有限公司(名单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380户企业名单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联系人:李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33742转800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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