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登记机关接到申请人吴海英反映称,顺峰饮食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将顺峰饮食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备案)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08月15日至 2025年09月28日,公示期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涉嫌虚假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顺峰饮食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0015708Y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2号一层南侧A147
成立日期:1993年07月13日
涉嫌虚假登记(备案)时间:2025年05月07日
涉嫌虚假登记(备案)事项:法定代表人、住所、企业类型、董事、财务负责人、经理、章程
如有异议请联系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一分队。
联系人:李溪言、韩钊,联系电话:010-6719915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一号楼综合执法大队
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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