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云:
经查,2024年12月12日,当事人北京叮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设立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秦云,登记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景泰西里东区1号楼1层B05,秦云为代理人并签署了承诺书,承诺其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当事人设立登记档案中的住所使用说明及相关文件中存在房屋所有权人“王仕贵”的签名字迹。对此,王仕贵向我局提交了《北京民生物证科学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京民司鉴[2025]文鉴字第36号,鉴定意见倾向认为,检材上的“王仕贵”签名与样本上王仕贵签名不是出自同一人的笔迹。综上,当事人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2024年12月12日设立登记。秦云为上述涉嫌虚假登记的直接责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现拟决定将你(单位)认定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溪言、韩钊 联系电话:010-67199152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