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北京星河天地酒店管理中心等10户个人独资企业)

日期:2025-01-24 11:16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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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星河天地酒店管理中心等10户个人独资企业(名单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未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10户个人独资企业名单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李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84082708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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