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远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等: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北京远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北京远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04月21日取得将贾青芳登记(备案)为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备案)事项,未经贾青芳同意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本局于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6月01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虚假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及调查期间,虽有北京远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或组织向办案人员提交材料,但上述材料无法作为贾青芳对于北京远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04月21日取得公司设立登记(备案)时将贾青芳登记(备案)为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知情的明确证据。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与照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询问通知书及邮寄情况、电话记录单、公示截屏、征询意见函、协助调查函及邮寄情况等证据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撤销2003年04月21日北京远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贾青芳登记(备案)为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备案)事项。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郑欣鹏、刘彪 联系电话:010-65288981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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