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事人要求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定于2024年12月5日9时30分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67号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8听证室公开举行北京海王星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在超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罚一案的听证会。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