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11-06 13:41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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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1MA0191RJ7T

  住所(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区18号院2号楼1

  层101室10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石姣龙

  2023年11月30日,梁丽向本局申请撤销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10月8日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的变更登记(备案)。2023年12月5日我局受理上述申请。2024年3月27日,依当事人申请,因本案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正在诉讼程序中,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案件中止调查。2024年8月1日,申请人梁丽向办案人员执法终端发送了2024年7月26日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恢复案件调查,上述判决书确认了案涉公司登记档案中的两份股东会决议及一份执行董事决定不成立。2024年8月11日,由于上述民事判决上诉期满,申请人及当事人未提起上诉,本案中止调查的理由已不成立,经批准,案件恢复调查。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调查,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恒百益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8日。2023年10月8日汇恒百益公司进行了公司变更登记及备案。变更的登记事项有:1、法定代表人由王世国变更王全近;2、股东由王世国(认缴出资66.67万元)和梁丽(认缴出资33.33万元)变更为李宁(认缴出资33.34万元)、梁丽(认缴出资33.33万元)和郭鹏(认缴出资33.33万元)。变更的备案事项有:1、公司董事由王世国变更为王全近;2、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均由王世国变更为蒋鹏,3、联络员由王世国变更为蒋鹏。王全近和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丁丽均在当事人此次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司档案中签字,对其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作出了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变更内容,2023年11月30日撤销登记申请人梁丽提交了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京信[2023]文鉴字第10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将上述变更登记(备案)的档案中落款为2023年9月28日的《(原)股东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作为检材1、2,对其中两处“梁丽”签名字迹进行了笔迹鉴定,鉴定意见为:检材1、检材2上“梁丽”签名字迹与样本上“梁丽”签名字迹不是出自同一人笔迹。2024年8月13日,梁丽提交了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6日作出的(2024)京0101民初1638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为梁丽,被告为汇恒百益公司),判决确认:被告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落款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的《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原)股东会决议》《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不成立。综上,当事人2023年10月8日变更登记(备案)档案中落款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的《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原)股东会决议》《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均为虚假的登记材料。由于判决认定上述两份股东会决议均不成立,故当事人在进行案涉变更登记(备案)时由王全近签署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不成立,同样为虚假的登记材料。王全近和丁丽未向本局提交能证明其自身无过错的证据材料,因此应认定王全近和丁丽为虚假登记的直接责任人。以上事实有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登记(备案)档案、(2024)京0101民初1638号《民事判决书》、京信[2023]文鉴字第10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本局分别通过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于2024年09月20日和2024年10月25日向当事人和受所涉登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送达了《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告知其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汇恒百益(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取得的变更登记(备案)。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登记机关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的,登记机关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后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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