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弦佳商贸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08月0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京东市监罚催〔2024〕39026号,因你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京东市监罚催〔2024〕39026号,内容是:本局于2024年01月3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市监处罚〔2024〕35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罚款5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京东市监罚催〔2024〕39026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溪言,李珍 联系电话:010-67199152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一号楼综合执法大队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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