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北京阳晓福来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07-02 10:58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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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北京阳晓福来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91110101MABW6NTY4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顾福龙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5号15号楼1层C101室

  2023年01月09日顾福龙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阳晓福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08月08日取得的登记(备案),在顾福龙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将顾福龙登记(备案)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股东、经理。本局于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2月24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以上事实有举报材料、询问笔录、电话记录等证据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北京阳晓福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08月08日取得设立登记。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的,本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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