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泰智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调查的王楠申请撤销北京金泰智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2018年8月28日、2019年2月15日、2019年5月17日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2年9月12日,注册登记时企业名称为凤凰智投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法定代表人为王楠,当事人现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为管继铭,股东从注册至今为王楠、秦芳、张德军、刘辉跃四位自然人。当事人2013年10月25日公司登记档案显示,企业名称由凤凰智投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金泰智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楠变更为穆亚楠;当事人2018年8月28日公司登记档案显示,公司名称由北京金泰智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金泰智联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万(王楠2.4175万、秦芳3.915万、张德军2.4175万、刘辉跃1.25万)变更为500万(王楠492.4175万、秦芳3.915万、张德军2.4175万、刘辉跃1.25万),落款日期为“2018年8月28日”的《北京金泰智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有“王楠”“秦芳”“张德军”“刘辉跃”签名字迹;当事人2019年2月15日公司登记档案显示,公司名称由北京金泰智联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金泰智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穆亚楠变更为袁堂玲,落款日期为“2019年2月10日”的《北京金泰智联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王楠”“秦芳”“张德军”“刘辉跃”签名字迹;当事人2019年5月17日登记档案显示,法定代表人由袁堂玲变更为管继铭,落款日期为“2019年5月1日”的《北京金泰智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有“王楠”“秦芳”“张德军”“刘辉跃”签名字迹。
针对上述公司登记情况,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华夏物鉴中心[2024]文检字第87、138、139号)分别显示:标称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的《北京金泰智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标称时间为“2019年2月10日”的《北京金泰智联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标称时间为“2019年5月1日”的《北京金泰智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上“王楠”签名字迹与样本上“王楠”签名字迹不是出自同一人的笔迹。当事人四位股东王楠、秦芳、张德军、刘辉跃均提供了情况说明,表示对当事人2018年8月28日、2019年2月15日、2019年5月17日三次公司登记及相关股东会决议内容不知情,并表示前述三次公司登记档案中的“王楠”“秦芳”“张德军”“刘辉跃”签名字迹均不是本人签署。综上,当事人2018年8月28日、2019年2月15日、2019年5月17日公司登记档案中的股东会决议为虚假材料。
上述事实主要有当事人公司登记档案、《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当事人于2018年8月28日、2019年2月15日、2019年5月17日取得的全部变更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备案),你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珍,韩钊 联系电话:010-67199152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