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北京立超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4-01-09 09:09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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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北京立超商贸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1MA024HU32N

  住所(住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50号(天伦王朝饭店三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姚国华

  2022年1月6日,杨勃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立超商贸有限公司于1998年2月24日取得的公司登记(备案),在杨勃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将杨勃登记(备案)为自然人股东、董事。本局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24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以上事实有杨勃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承诺书、司法鉴定文书、询问调查笔录和企业登记档案等证据佐证。                       

  因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我局于2023年10月26日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告知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及听证权利。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听证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北京立超商贸有限公司于1998年2月24日将杨勃登记(备案)为自然人股东、董事的登记(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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