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北京绿茉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7FQPR3X2
法定代表人:贺杰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号楼7层808
2023年3月13日段彦强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月17日取得将段彦强登记(备案)为股东、监事的登记(备案),未经段彦强同意冒用其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相关登记。本局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5月1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登记档案、段彦强提供的举报材料、现场笔录等证据佐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北京绿茉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将段彦强登记(备案)为股东、监事的登记(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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