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北京鑫诚云天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3-09-14 13:44    来源:东城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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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北京鑫诚云天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56858504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兰胜文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中街4号A座335室

  2023年4月25日韩静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鑫诚云天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8月25日取得的登记(备案),在韩静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备案),将韩静登记(备案)为该公司股东、监事。本局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6月12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登记档案、韩静提供的举报材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等证据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北京鑫诚云天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将韩静登记(备案)为股东、监事的登记(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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