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昌盛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利用企业名义非法集资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依据北京市东城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建议吊销北京合昌盛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函》,你单位关联公司昌之梦国际旅行社(辽宁)有限公司河北唐山分公司已被公安部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办,其法定代表人赵淑昌(同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已于2023年4月15日被公安部门抓获。经东城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认定,你单位系为非法集资设立。
2022年11月2日,你单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3年7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你单位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W3座办公楼7层02室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未在核准住所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事实,主要有北京市东城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建议吊销北京合昌盛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函》等证据佐证。
综上,你单位涉嫌属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为非法集资设立的企业。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沥元,朱宁 联系电话: 67199103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号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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