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本机关依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的主体名称为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2020年度共设置区级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 30人,区级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审查决定岗2人,执法人员共32人在岗。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按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需要配备符合执法检查系统程序要求的笔记本电脑、执法音像记录等专项设备;保障执法用车;在岗人员参与执法率100%。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按照2020年度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要求,对165家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出证管理。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按照2020年度部署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及要求,采取了“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共完成2683家单位的执法检查任务。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0年度共对29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3家单位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2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0年度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87件,其中,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类案件149件,工资支付类案件66件,社会保险类案件18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19件,规章制度类案件1件,其他类案件334件,所有案件均在时效内办结。
(八)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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