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2026年度行政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东城区民政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民政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职责。为提升行政执法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我局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认真落实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结合法定职权与辖区特点,特制定并公示东城区民政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如下:
一、执法检查主体
东城区民政局
二、主要执法领域
(一)养老机构
1.检查事项:对养老机构的日常检查任务。
2.法律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3.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见行政检查单。
4.检查对象:区级养老机构
5.检查基数:16家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100%);进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检查比例100%)。
7.检查频次:一年1次(非现场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各一年1次)
(二)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
1.检查事项:对区级社会团体的日常检查任务。
2.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社会组织抽查 暂行办法》第五条。
3.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见行政检查单。
4.检查对象:区级社会团体
5.检查基数:162家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6%)
7.检查频次:一年1次
——民办非企业单位
1.检查事项:对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日常检查任务。
2.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第五条。
3.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见行政检查单。
4.检查对象: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5.检查基数:300家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6%)
7.检查频次:一年1次
——非法社会组织
1.检查事项:对未经批准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的检查任务。
2.法律依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二条。
3.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见行政检查单。
4.检查对象:非法社会组织
5.检查基数:1家(不特定主体)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100%)
7.检查频次:一年1次
(三)殡葬领域
——殡葬用品销售网点
1.检查事项:对殡葬用品销售网点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
查任务。
2.法律依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第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3.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见行政检查单。
4.检查对象:殡葬用品销售网点
5.检查基数:28家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检查比例53%)
7.检查频次:一年1次
——未经批准开展殡仪服务机构、自然人等
1.检查事项:对未经批准开展殡仪服务的检查任务。
2.法律依据: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明专项。《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三十条。
3.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见行政检查单。
4.检查对象:殡仪服务公司、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
5.检查基数:殡仪服务公司5家(不特定主体)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现场检查(针对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主体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比例20%)
7.检查频次:一年1次
(四)社会救助
1.检查事项:对社会救助对象的日常检查任务。
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十七条。
3.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见行政检查单。
4.检查对象:区社会救助对象
5.检查基数:6414人(截止2025年12月31日)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0.16%)
7.检查频次:一年1次
(五)行政区划
1.检查事项: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的日常检查任务。
2.法律依据:《行政区域界限管理条例》第三条。
3.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见行政检查单。
4.检查对象:区级界桩
5.检查基数:1个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现场检查(检查比例100%);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100%)
7.检查频次:一年1次
(六)志愿服务组织
1.检查事项: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日常检查任务(不纳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取名单)。
2.法律依据:《志愿服务条例》第五条。
3.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见行政检查单。
4.检查对象:区级志愿服务组织
5.检查基数:5家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100%)
7.检查频次:一年1次
(七)慈善组织
1.检查事项:对区级慈善组织的日常检查任务(不纳入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名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三条;《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第五条。
3.检查项目:具体内容见行政检查单。
4.检查对象:区级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5.检查基数:1家
6.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现场检查(检查比例100%);非现场检查(检查比例100%)
7.检查频次:一年1次(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各一年1次)
三、行政检查结果
行政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按季度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针对行政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区民政部门依法处理。
注:本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年度频次上限: 6次/年 。
附件:1.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2.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2026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东城区民政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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