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17号),结合本系统执法检查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主要执法领域
(一)社会组织
1.社会团体
检查主体:区民政局
检查对象范围:区级社会团体
检查基数:区级社会团体179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按照本区登记的社会团体总数的4%开展“双随机”抽查 ,由于抽取后检查对象不足10家的,至少检查10家。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见行政检查单。
2.民办非企业单位
检查主体:区民政局
检查对象范围: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检查基数: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368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按照本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的4%开展“双随机”抽查。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见行政检查单。
(二)慈善组织
检查主体:区民政局
检查对象范围:区级慈善组织
检查基数:区级慈善组织1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按照本区登记的慈善组织总数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见行政检查单。
(三)志愿服务组织
检查主体:区民政局
检查对象范围:区级志愿服务组织
检查基数:区级志愿服务组织5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区民政局对本级所登记的所有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见行政检查单。
(四)养老机构
检查主体:区民政局
检查对象范围:区级养老机构
检查基数:区级养老机构18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区民政局对区级养老机构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实现年底全覆盖。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见行政检查单。
(五)殡葬-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机构
检查主体:区民政局
检查对象范围: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机构
检查基数: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机构20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针对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主体,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抽取比例不少于5%。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见行政检查单。
(六)行政区划
检查主体:区民政局
检查对象范围:区级界桩界碑
检查基数:区级界点1个+界桩2个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见行政检查单。
(七)社会救助
检查主体:区民政局
检查对象范围:本区社会救助对象
检查基数:本区社会救助对象1.0593万人(截止2023年1月)。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按照本区登记的社会救助对象总数的 4%开展抽查。
检查项目:检查项目见行政检查单。
二、行政检查结果
行政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按月或按季度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区民政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东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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