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20年东城区教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区两级政府依法治国工作部署,抓好执法关键环节,对各类教育主体活动实施全面有效监管,对教育领域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置,夯实依法治校基础,提升普法教育效能,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不断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委2020年执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一)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任务目标:严格执行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各项许可审批。
任务要求:程序合法、按照时限完成各项行政许可工作。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科室
(二)完成执法检查工作
任务目标:按照我委权力清单和市教委2020年教育法治工作要点要求,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任务要求:程序合法、按照时限完成各项执法检查工作。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科室
(三)严格行政处罚工作
任务目标: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开展行政处罚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力度。
任务要求:程序合法、按照时限完成行政处罚工作。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科室
二、工作任务分解
(一)事项名称:对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监督检查
执法内容:办学行为是否规范
任务要求: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主要包括:
1. 检查办学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一致
2. 学科类教师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3. 收费是否公示
4. 是否签订收退费协议
5. 票据是否规范
6. 有无安全预案
7. 有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8. 监控设施是否完备且符合要求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民办教育科
管理对象基数:167所学校
检查比例:全年检查量10%。
(二)事项名称: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地址和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外增设教学地点等重要事项审批
执法内容:办学场地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任务要求:采取审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核验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变更校址的会议决议
2. 核验与新校舍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房舍证明(校舍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租期不低于3年);
3. 核验与新校舍产权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义务;
4. 核验房屋产权单位的房产证复印件;
5. 核验安全资质;
6.现场检查,场地是否符合办学要求,面积是否与材料相符。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民办教育科
管理对象基数:办理地址变更的民办学校
检查比例:全年办理地址变更行政许可数量的50%。
(三)事项名称: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与广告备案
执法内容: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审核
任务要求:采取网上申报、审阅资料的方式,主要包括:
1.招生简章办学内容是否超出学校办学范围
2. 是否有夸大性描述
3. 是否违规承诺培训效果
4. 简章、广告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民办教育科
管理对象基数:167所学校
检查比例:10%
(四)事项名称:对民办学校(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行处罚
执法内容: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如发现由于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行处罚
任务要求: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和相关工作流程进行处罚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民办教育科
管理对象基数:167所学校
检查比例:2%
(五)事项名称:对公办学校的监督检查(中学)
执法内容:1.学校是否存在违规办理不符合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情况;学校是否存在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情况。2.学校是否存在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情况。
任务要求:延缓入学或者休学需经审核批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发放需经审核批准发放。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中教科
管理对象基数:38所中学
检查比例:100%
(六)事项名称:对公办学校的监督检查(小学)
执法内容:加强各小学依法办学的综合监管,重点开展对剥夺未成年人接收义务教育权利的监督检查。
任务要求:对学校不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违规招生、收费、组织补课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统一监管。加强对教师违反法定义务和职业行为准则,侵害学生权益、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执法。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小学教育科
管理对象基数:53所小学
检查比例:100%
(七)事项名称:对公办学校的监督检查(幼儿园)
执法内容:对幼儿园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任务要求:对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进行处罚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学前教育科
管理对象基数:43所幼儿园
检查比例:100%
(八)事项名称:对公办学校的监督检查(职业学校)
执法内容:对公办学校的学历教育和中小学职业体验课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任务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实施学历教育和中小学职业体验课程,无违规行为。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职成社科
管理对象基数:3所职业学校
检查比例:100%
(九)事项名称:对公办学校监督检查
执法内容:对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任务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疫情上报制度,日常消毒符合规范要求,积极开展专项宣教。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体育卫生科
管理对象基数:94所中小学
检查比例:80%
(十)事项名称:对公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执法内容: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
任务要求:
1.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任务要求
2.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保卫科
管理对象基数:124所中小学、幼儿园(207处校址)
检查比例:50%
(十一)事项名称: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执法内容:对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任务要求: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人事科
管理对象基数:200人
检查比例:100%
(十二)事项名称: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进行处罚
执法内容: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任务要求: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进行处罚
完成时限:全年
责任部门:人事科
管理对象基数:13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单位
检查比例:5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认识,明确责任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是当前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方面,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举措。通过行政执法工作保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学校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管理秩序。各相关业务科室以执法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要认真落实执法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确保落实到位。
(二)提高素质,创新执法
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教育法律知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继续推动有行政编制人员和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落实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三项制度”,按照合法、科学、高效的原则和标准化、统一化、精细化的要求,优化教育行政执法程序,重大执法事项要设置听证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检查质量、提升执法检查能力水平。将执法检查事项与依法治校创建评估工作相结合,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统筹规划,普法宣传
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按照本科室年度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将行政执法情况上报至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并认真梳理在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剖析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充分利用“教委依法行政职权科室工作例会”制度,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教育行业执法普法工作实际效果,打造工作亮点,推动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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