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东城区财政局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展财政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推进财会监督和财政预算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监督,认真履职尽责,按照财政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目标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对中央、市、区关注的财政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对部门预算实施综合性财政监管,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升。充分利用联动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剖析、堵塞漏洞。推进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监督,关注机关运行“关键小事”,重点关注会议费、培训费、误餐费等费用的使用情况,有效防范财政管理风险。加强对房产的梳理和监管,预防国有资产流失。进而逐步加强实现以问题为导向,以财会监督为手段,执法监督和政策执行监督并重的监督工作模式,积极稳妥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主体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三、工作原则
(一)以各级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突出预算监督
重点关注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根据中央、市、区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检查。促进政令畅通、改革深化和效率提升。重点关注民生热点、支持企业经济发展、化解财政管理风险等领域政策落实情况。
(二)以重点环节存在问题为导向,提升管理水平
围绕防范财政风险,对单位预算编制、政策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资金绩效等重点环节开展全方位的综合管理监督,排查、剖析风险点,促进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升。以问题为导向,既注重查找问题和漏洞等合规性问题,又注重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果,提出管理对策和建议,为加强财政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以多种监督方式并进为抓手,健全监督机制
监督方式灵活多样,结合项目特点采用单位自查、抽查、实地检查和调帐检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随机检查对象、随机检查人的双随机检查模式,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寓监督于财政管理和服务之中,强化科室日常监管,监督部门专职监督与业务科室日常监督相互协调,具有监督职能科室之间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共同推进。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财经纪律检查工作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法理财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联动机制成果,对区属10家预算单位开展财经纪律检查工作,检查单位分别为区网格中心、区信访办、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北京市东城区政府东花市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区工商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青年湖公园、明城墙遗址公园,并按照问题清单相关要求,对涉及的有关单位重点检查财务制度、内控制度暨关于会议费、培训费、误餐费等费用的使用情况。反馈管理对象基数为10家,对应检查比例100%。
(二)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财务行为,抵制和制止财务违规行为,努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方向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性,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质量披露是否充分、完整等。2021年财政部门将对4家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分别是北京保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五洲全新长春堂医药有限公司;北京红桥珍珠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漆镶嵌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管理对象基数为41家,对应检查比例9.7%。
(三)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会计工作秩序,全面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依托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净化行业秩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抽取4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单位分别为傅子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恒金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夕阳之星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博一账务顾问有限公司,全区代理记账管理对象基数为51家,对应检查比例7.8%。
(四)开展抗疫资金监督工作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确保财政施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资金尽快落地见效,整体掌握直达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抓手,加强数据运用,了解、监督相关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
(五)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
继续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加大对政府采购各方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采购人的约束力,督促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策执行方面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如标书内容的制定有门槛、采购项目被投诉给采购人的时间进度等带来影响,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开展却基本不受影响等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对在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采购相关当事人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开展区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全年预计检查10户。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我区政府采购事项中被投标供应商质疑、投诉的采购项目以及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年预计检查10项。
五、工作措施
2021年,按照财政监督工作总体部署,针对面临的新变化,强化责任担当,拓宽监督渠道,对各项检查,财政监督检查部门与业务科室同步进行,信息共享,共同监管,保证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依法执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8号)、《北京市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京财监督〔2013〕1486号以及《东城区财政局内部检查程序》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执法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二)注重研判,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按照“明确目标,分解任务,主动作为,规范执法”的原则,挖掘检查深度,加强对检查问题的分析研判,加大检查处理处罚力度,实行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并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检查意见书,督促限期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会计法》、不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等问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骗取、套取和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涉及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聚焦重点,关注监督要点
一是要深入挖掘问题,在推进政策落实和促进管理提升上下功夫,全面、立体、共享进行检查,检查一级预算单位同时关联检查下属单位,检查资金时重点关注财政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二是要集中人力精力,在确保资金合规和服务中心工作上做功课。在监督人员紧缺的情况下,把有限监督资源用在刀刃上,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若干重点检查项目,逐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提高素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规范岗位要求,严格落实关键岗位检查和监督相分离规定,明确人员上岗条件,提高人员专业性。从技术手段、人员队伍,调查研究、制度规范、严格程序等方面加强会计监督能力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
东城区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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