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化落实“扫码检查”改革任务,降低扰企频率、提升监管质效,保障东城区城市管理的顺利进行,根据市、区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制了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城市管理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依法治理为指向,以做好城市管理主体工作为主线,以《东城区“无事不扰”企业清单管理制度(2.0版)》规定为原则,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通过“非现场监管为主、现场执法‘扫码检查’全覆盖”的方式,切实保障城市运行领域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行政检查任务:对辖区内液化气供应站进行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进行检查
2.检查法律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检查主体: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5.检查对象基数:6家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以非现场检查的方式主动巡查,同时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专项检查
(二)行业监管工作:区管城市道路日常巡查
1.检查事项:按照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城市道路完好
2.法律依据:《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3.检查主体: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4.检查对象:东城区区管城市道路
5.检查对象基数:1081条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接举报投诉后检查,主动巡查,定期随机抽查,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专项检查
(三)行业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备案停车场经营企业的监管
1.检查事项:对东城辖区内所有停车场经营企业的备案情况、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行业监管
2.法律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3.检查主体: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4.检查对象:辖区内停车场经营企业
5.检查对象基数:195家
6.检查比例:1.54%
7.检查方式:以非现场检查的方式主动巡查,同时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专项检查
(四)其他监管任务
一是依法调查核实城市管理举报投诉案件。二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监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为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深化落实“扫码检查”改革任务,降低扰企频率、提升监管质效,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位。对于重点检查单位,必须实现全覆盖,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二是找准短板,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应秉持“无事不扰”原则,坚持以“非现场监管”为主要监管手段,并通过“非现场驱动”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三是落实职责,做好大型活动保障等计划外监管工作。各行业主管科室要把服务保障大型活动作为工作主线,在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同时统筹做好大型活动服务保障等计划外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四是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不偏不倚,努力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维护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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