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馨园 京建法罚(东建)字[2024]第510033号对北京京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2024-09-12 17:07    来源:东城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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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京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91110106MA02A67F78

法定代表人:

孙彤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建法罚(东建)字[2024]第510033

处罚依据: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都市馨园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存放处、楼宇、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没有安全提示提醒告知,也没有建立发现制止报告工作台账,未及时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未遵守相关规定。上述事实有 现场检查笔录、对北京京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询问笔录、营业执照、整改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警告,处600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9-9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信息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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