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日期:2025-03-26 17:13    来源: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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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检查的计划性、主动性,履行好监管职责,较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有关要求,依照法定职权事项,结合我辖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特点,特制定东城区北新桥街道2025年度行政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如下:

  一、专项执法检查

  (一)燃气供应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燃气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北京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燃气供应企业。

  5.检查对象基数:1家。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二)燃气非居用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燃气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非居民燃气用户。

  5.检查对象基数:103家。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二、定期随机抽查

  (一)街面场景综合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占道经营、门前三包、无照经营、违规户外广告牌匾、非法小广告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主要街道、重点区域。

  5.检查对象基数:7条。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二)用水、排水单位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污水排放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排水户。

  5.检查对象基数:800户。

  6.检查比例:1%。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三)园林绿化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主要街道、重点区域。

  5.检查对象基数:65处。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四)施工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施工工地。

  5.检查对象基数:3个。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五)停车场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使用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

  5.检查对象基数:5个。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六)供热单位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供热单位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供热单位。

  5.检查对象基数:30家。

  6.检查比例:1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七)物业小区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物业小区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物业小区。

  5.检查对象基数:70家。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八)燃气非居用户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燃气非居用户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燃气非居用户。

  5.检查对象基数:250家。

  6.检查比例:8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九)燃气(除非居燃气用户以外的)一般经营主体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燃气非居用户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除非居燃气用户以外的)一般经营主体。

  5.检查对象基数:1000家。

  6.检查比例:8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十)垃圾收集运输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3.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5.检查对象基数:5家。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三、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一)2025年度对燃气非居民用户部门联合抽查

  1.检查事项:对燃气非居民用户的检查。

  2.检查主体:东城区人民政府北新桥街道办事处、东城区城市管理委/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东城区消防救援局。

  3.检查对象:燃气非居民用户

  4.检查对象基数:250。

  5.检查比例:30%

  6.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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