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日期:2024-06-14 14:30    来源:东花市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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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城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城区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生态文明委办20241)的要求,结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的通知》(京东发〔202010号)确定的相关职责,现将我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一)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辖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组织落实辖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处置—反馈”的响应机制。

(四)组织辖区各单位和居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五)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六)编制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投诉的纠纷调解工作。

(八)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九)承担职权范围内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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