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祈年大街东侧违建,整合空地补足东晓市社区配套设施”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天坛街道高度重视老旧平房区功能改善和精细化提升工作
我街道在参与《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编制过程中,意识到东晓市、西园子地区作为曾被列为原崇文区政府确定的3号整体拆迁腾退区以来,居民期待大拆大建改善其居住条件的可能已不存在,面对新的形势,我街道为综合改善这一区域居住生活环境,对该区域可利用的土地曾进行充分调研,其中包含将祈年大街东侧水道子胡同15号院西侧由东城区市政工程管理二所(以下简称市政二所)的院落收回,用于“补足东晓市社区配套设施”的可能性,也曾多次与区市政工程管理二所沟通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我街道于2020年利用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权下沉街道之机,第一时间对该院落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启动执法程序,以期对该院落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有所推动。从推进情况看,已取得一定进展。
(二)市政二所院落的基本情况
市政二所院落位于祈年大街东侧,珠市口东大街与东晓市街之间,东接水道子胡同15号院西院墙一线,可分为南北两个基本独立的小院,现作为区防汛应急储备库使用。
上述两个小院内共有房屋24间,仓库2处,雨棚1处,建筑面积共计1489.99平方米,均为彩钢屋顶简易房屋。其中办公房屋4间,建筑面积288平方米;宿舍15间,建筑面积680.2平方米;食堂2间,建筑面积62.15平方米;其他杂物间1间,设备间1间,厕所1间,建筑面积共计56.12平方米;仓库2处,建筑面积299.92平方米;雨棚一处,建筑面积134.4平方米。
北院主要用于办公、食堂、宿舍、仓库等,院内空地用于停放工程机械,南院主要用于宿舍,另有二层彩钢房1处,雨棚1处。
(三)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天坛街道办事处按违法建设查处程序,对市政二所院内疑似违法建设进行立案,现场检查和勘验院内房屋,约谈负责人,同时,制作《违法建设案件协查认定函》送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协查认定。经认定,市政二所院内的建筑物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0年11月24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第三方对市政二所院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了上账核验。
2020年12月16日,天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执法队”)向市政二所现场直接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京东天坛街道限拆字﹝2020﹞0002号),并当场进行了宣读告知。
2020年12月29日,执法队对市政二所院内违法建设进行了复查,发现市政二所未自行拆除院内的违法建设。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限期拆除期限届满6个月(诉期,即2021年6月17日)后,天坛街道将对市政二所院内违法建设拆除情况进行复查,若市政二所未自行拆除违建,天坛街道将按照相关程序,履行催告、送达《强制拆除决定书》等程序后,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期间,执法队在多次约谈相关人员,市政二所负责人反复表示,区城管委尚未找到合适场所作为下一步的区防汛应急储备库,至2021年6月11日再次约谈时,市政二所负责人表示,待端午节小长假后,可自行先行拆除违法建设,改用集装箱方式,继续担负区防汛应急储备库功能。
二、下一步计划
综合区城管委会办意见,祈年大街东侧,水道子胡同15号院西侧的地块是2000原崇文区政府组织祈年大街建设拆迁后的闲置空地,属于市政代征未实现的规划用地。在2004年区政府配合大都市街招商引资、治理周边环境的背景条件下,由市政二所临时使用此地块作为防汛应急储备库。
天坛街道认为,按照市政府严厉打击为违法建设的总体布局以及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整体要求,市政二所院内的违法建设应当先行拆除,并积极创造条件搬移区防汛应急储备库,待条件成熟时,将市政二所现用院落交由区政府统一规划,用于健全东晓市和西园子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天坛街道将继续按照市、区的总体布局规划,积极履行属地责任,为提升东晓市和西园子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保障能力、保障效果而继续努力。
天坛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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