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的公告 (北京天恒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0-10-10 17:32    来源:交道口街道

字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关于送达《行 书》的公告

   

北京天恒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作为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交道口地区生活垃圾,导致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在清运生活垃圾时出现了混放问题,倾倒垃圾时垃圾分类不合格,其他垃圾内混入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属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

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作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行 书》(京东交道口街道罚字﹝2020﹞055号),对你单位处玖仟元罚款。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过EMS邮寄,邮政部门反馈的信息为拒收并退回。因此,我街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前述决定书。请自公告起60日内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福祥胡同5号对面,电话:64035020)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〇年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