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关于送达《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的公告
北京天恒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作为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交道口地区生活垃圾,导致生活垃圾清运单位在清运生活垃圾时出现了混放问题,倾倒垃圾时垃圾分类不合格,其他垃圾内混入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属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
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作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京东交道口街道罚字﹝2020﹞055号),对你单位处玖仟元罚款。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过EMS邮寄,邮政部门反馈的信息为拒收并退回。因此,我街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前述决定书。请自公告起60日内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福祥胡同5号对面,电话:64035020)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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