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2019年夏秋季征兵公告

日期:2019-07-11 16:31    来源:东直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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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规定及要求,2019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征集的男青年,应当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男青年为2019年年满17至22周岁(1997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应征男、女青年必须在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

二、服役期限: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两年。

三、优待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年义务兵期间,各类经济补助补偿本科学生不低于28.43万元,专科学生不低于27.63万元,高中生不低于25.23万元,且每年增长。上述金额由区级以上单位(含部队)发放,不计部分高校发放、进藏兵增发部分,以及部队伙食费、服装费等,士官另算。

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给予扶持。北京市每年拿出当年大学生退役士兵总数50%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非京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士兵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在北京市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北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相关定向招录招聘政策。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及退役后享受的其它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及东城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优待政策请登录全国征兵网和首都征兵网查询

四、法律责任: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拒不改正的,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并视情节处以本区义务兵优待金标准1至3倍罚款。

五、征集时间:2月1日开始报名,5月中旬开始征集,9月初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六、报名方法:从即日起至8月5日止,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打印《公民应征报名表》(简称登记表)。社会青年和企(事)业职工持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簿和近期一寸证件照4张(另加像素100K以下的电子版证件照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进行初审初检;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在就读学校应征, 由学生本人携带自行打印的网上登记表,到高校学生处(武装部)进行确认并初审初检;在外地就读的北京市东城区户籍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和今年录取的新生,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

七、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东直门  街道(高校)武装部      地址: 新中街66号东直门街道办事处                          

电话: 65911166转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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