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温暖龙潭”十大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18-05-03 17: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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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促进形成团结奋进、诚实守信、遵德守礼、奉献社会的时代风尚,挖掘、培育、宣传全地区在文明、和谐、幸福新龙潭的建设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龙潭街道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温暖龙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

、评选范围

所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事迹突出,在群众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良好口碑的地区居民;曾被推荐参评“身边的好人”、“北京榜样”、孝星等评选活动的;长期在龙潭地区居住、工作、学习的人员。

、评选类型及条件

“温暖龙潭”十大人物事迹应紧紧围绕爱岗敬业、奉献社会、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主题,人物事迹必须真实可靠,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和较高的群众认知度。推选的人物既要考虑其多年的一贯表现,又要侧重近期的突出事迹,评选类型和条件如下:

1.爱祖国、爱人民,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尽心竭力、默默奉献,在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不平凡成绩的。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弱助残,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真情奉献社会,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

3.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家庭和睦,生活和谐;对伤病、残疾家人亲属不离不弃,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的。

、推选方式

推选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一是社区推荐,以社区党组织为主体,择优推荐,每个社区党组织至少推荐2名候选人;二是机关、非公企业党组织推荐,每个机关、非公企业党组织择优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三是社会推荐与个人自荐,群众个人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方式,直接向街道工委宣传部推荐参评人选或自荐,如个人推荐进入群众评议名单,推荐人将获得线索奖。

需报送的候选人推荐材料为:①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②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③候选人近期彩色1寸标准照2张(贴于推荐评选表上),生活照1张。除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外,所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报材料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7月12日前报至龙潭街道工委宣传部,邮箱ltxcb@126.com,联系电话:67148918,联系人:马琳、张琪。

                  龙潭街道工委  龙潭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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