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城区委安排,区委第三巡察组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16日,对永定门外街道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永定门外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处级非领导干部、科级(含副科)领导干部、所属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三年内离退休的党政正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对象以下情况: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推进全区“一条主线、四个重点”战略任务不力,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六)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永外街道办事处314室;
(二)举报电话:67216035,87556016(工作日8:00-11:30,14:30-17:00);
(三)电子信箱:dcdsxcz@126.com;
(四)通信地址:东城区育群胡同6号区纪委(巡察办),邮编:100010。
根据巡察职责,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东城区委第三巡察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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