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体育馆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9 14:20    来源:体育馆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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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体育馆路街道对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东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体育馆路街道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及时高效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街道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街道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综合办公室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小组成员,细化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形成条块结合、横纵联动的组织体系。街道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收集、发布等工作,街道各部门共同配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拟稿、审核、签发、发布四级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复议或诉讼案件。三是突出公开重点。以打造“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抓好文件、会议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做 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机关依法办事、服务、协调能力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坚持及时准确,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精细化

  1.机关信息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全年发布街道工作及会议信息89条,发布社会救助信息30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做好信息的动态维护更新。

  2.社会救助情况

  按月度公示享受低保人数资金支出情况、特困人员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共计12次;按季度公示社会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人次资金支出情况、临时救助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共计4次;按年度公示了享受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人数资金支出情况的情况;切实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3.按照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执法过程与结果信息公示31条,政务开放日1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党组织制发的党务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因此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街道也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和登记备案,及时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答复,并告知具体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北京市和东城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以及发布后二次审阅,从严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谨、规范、准确。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市、区政府公报以及街道执法年报等内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2.用好街道微信公众号、“体街网虹”抖音和快手等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其中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308期,1646篇信息。“体街网虹”抖音号、街道视频号全年发布地区工作动态、居民风采等原创短视频364条,开展垃圾分类、雷锋讲堂等特色活动直播130次,累计观看人数7万余人次。

  (六)教育培训

  综合办公室组织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相关文件内容,重点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等部门,推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我街道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上报还不够及时;在工作制度与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第一平台作用,并重点加强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街道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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