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18:47    来源: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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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新调整明确1位主管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委办公室,核心部门涉及教育工委宣传部、区教委信息办、区教委法规科东城区教育融媒体中心等。在2024年第9、1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幼儿园招生工作、教育系统 2023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等政务公开工作议题。

  (二)主动公开。按照要求规范做好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根据《东城区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方面,重点加强义务教育信息公开。《东城区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及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细则于2024年 4 月 29日在政府网站、东教印象(微信号:dcedunews)等官方平台向社会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共受理7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涉及举报、复议、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通过东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东教印象”公众平台、主流媒体等途径做好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启动舆情监测。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公报上架,方便查阅。“东教印象”公众号推文538篇、音视频456条。拍摄制作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音乐短片、东城教育宣传片、教师节专题片等18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51.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程序上有待严谨规范,要进一步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公开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二是业务培训方面还需加强,积极开展教育系统政务信息通讯员、新闻发言人培训等,规范公开。三是相关部门联动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与区政数局、区信访办等部门沟通,按照要求推进落实市区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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