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2 12:09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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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指导业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2023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办理手续对发布的各类信息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同时,积极参加线上线下工作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基本信息。为了方便公众查询最新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服务,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通过东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对外公开的基本信息,并确保准确无误。

  二是按时公布重要信息。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东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三是利用平台发布信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通过东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官方微博“东城人力社保”、官方微信“东城人社”公众号和视频号以及新闻报道等渠道,以图文结合、音频、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招聘信息、通知公告、服务流程等各类行政事项。其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168条次;发布微博196条次,关注粉丝4609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8期,总阅读量101254人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4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其中,予以公开案件数(含区分处理)47件。今年所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人的类别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中有40件涉及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相关信息,占比达到74%。

  2.答复情况

  2023年,我局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4件,其中1件涉及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余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完整准确、表述严谨规范,公开率占比达到89%。

  3.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我局涉及依申请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件,未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此诉讼案件目前还在审理当中,尚未结案。

  (四)《东城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2023年我局围绕城市精细化治理做好信息专题公开,重点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信息公开,持续推动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基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广。除东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外,加大官方微信(东城人社)公众号、视频号的发布力度,定期更新招聘信息、“微课堂”、政策解读等栏目,集中发布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企业招聘等稳岗就业方面重点领域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监督,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0

0

0

0

0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5

0

0

0

0

0

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3

0

0

0

0

0

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外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工作标准,强化业务水平,提升专业能力。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把牢信息发布关口,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bjdch.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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