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2 12:08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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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城区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东城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协作具体办理,依据职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东城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3条。严格落实《东城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情况、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管理、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行规范、及时准确等。2023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时办结,并在法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答复告知结果为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管理。一是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及时公开发布政策文件并进行全面解读,加强解读的可读性。二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优化工作机制,在受理、答复等环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对已办结的依申请事项,做到一个申请一归档,同时,完成依申请公开系统内事项的归档登记工作。三是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全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配合区政务服务局网站平台优化建设,对栏目内容、形式等进行优化完善,定期更新栏目内容,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六)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强化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和审查程序,依法对拟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一事一审,全面审查。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宣传和培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策文件解读以问答解读为主,形式相对比较单一。下一步将通过采用图文解读、小视频、动画及音频解读等群众喜爱的方式,逐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让政策解读更加紧密贴近群众和企业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增强培训效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北京市东城区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jdc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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