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2 16:32    来源:区财政局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城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东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成立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局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协作,工作职责明确。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东城区财政局严格落实《东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数字东城”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0条。

  1.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预算管理一体化下的项目绩效公开力度,提高预决算信息透明度。

  2.及时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3.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解读,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4.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5.做好“东城区2022年对口帮扶资金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信息公开。

  6.做好北京市东城区“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规划及政策解读。

  7.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9条。东城区财政局组织逐条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公开征集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时办结,并在法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答复告知结果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系统梳理和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及时更新相应政府信息,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二是做好东城区政策文件库的录入工作,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三是及时完善《东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区政务局网站平台优化建设,优化完善栏目和内容,不断提高群众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度。

  (六)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保密审查工作,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三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采取线上培训、线上旁听庭审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单一不够丰富,运用新媒体方式不多。将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形式,继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和规范网站栏目内容更新制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媒体的运用。

  2.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流程,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流程,提升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