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0 16:39    来源:区民族宗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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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按照北京市和东城区工作部署,明确由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综合科的处级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同时坚持重大信息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方面

1.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民族宗教办在数字东城网站相应版块公开本单位最新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介绍、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执法人员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全清单等内容。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结果信息和工作动态。在微信公众号(北京市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上公开本单位基本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并提供服务事项等服务。

2.结合实际工作,落实《东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加强对常设备案电话的日常监督管理,接受群众来电业务咨询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政务公开实际开展情况,编报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

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答复申请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依据《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政务公开及行政监督制度》和《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信息发布办法》开展日常信息公开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由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综合科的处级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并坚持重大信息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方面

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明确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时限等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相关渠道、时限等内容。在政务公开专栏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来电业务咨询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双公示”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等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全体人员对信息公开文件政策的学习还需加强,需加紧进行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梯次化建设。

改进措施:组织单位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同时在单位范围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开拓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培养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提升区民族宗教办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附件:东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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