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9 12:57    来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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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住建委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北京市东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等要求,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一)组织领导

2021年,区住建委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力,主要领导专题研究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落实方案,强化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对主动公开工作质量、时限、全面性等多维度考核,有效提升了我委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共在数字东城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60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东城区历史文化街区老城恢复性修建建筑企业选取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主动公开征集结果。及时准确发布各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发布颐盛嘉园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公告,首次面向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东城区户籍家庭和在东城区工作的家庭开展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定期发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廉租补贴发放等信息。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进行主动公开。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结果双公示制度,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开等。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区住建委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0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1件。结转的21件申请人类别为自然人,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人的类别为商业企业的1件,申请人的类别为自然人的299件。

285件申请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36件申请结转到下年度继续办理,并将在法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已答复的285件中:无法提供174件,不予公开6件,予以公开75件,不予处理2件,其他处理28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住建委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主动公开流程,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到一事一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对各部门申请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单》进行审核。区住建委法制科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检验依法行政情况的重要手段。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我委为民服务的窗口之一,日常工作中,在接待、受理、审查、告知、送达等环节加强把关,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办理,确保各环节程序合法、办理规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更好地提升工作效率,服务社会群众参与东城区城市建设的需求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东城区域政务服务政策信息,我委于2021年进一步优化运营“东城住建”微信公众号,制定了《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运行方案》《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微信审核发布程序及应急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务信息,增强我委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组织各科室对本部门涉及的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完善主动公开全清单,方便受众查询。参加区级政务公开培训会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9

1

0

0

0

0

3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5

0

0

0

0

0

7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1

0

0

0

0

0

17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7

1

0

0

0

0

28

(七)总计

284

1

0

0

0

0

2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6

0

0

0

0

0

3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4

0

20

33

13

0

0

3

16

2

0

0

0

2


工作中,我委的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一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工作还有待提升,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完善等问题。

2022年主要改进措施为:一是加强内部培训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内容。二是按照东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全清单公开内容标准、重点领域标准化指引等文件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要素齐全、内容充实,做到信息公开保质保量。三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针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把握好推进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无缝隙、全覆盖,避免出现超期答复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数字东城)网址为http://www.bjdc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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