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7 10:11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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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城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落实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

1.完善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业务主管局长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副书记分管该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牵头,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工作;落实市、区两级政府下达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业务科室设1名联络员负责配合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初级答复及提供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职责,实现了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的受理、发布、更新等工作一体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公开内容的严谨、安全,健全相关规范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规范主动公开时限、途径。修订完成《东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领导班子调整后的领导信息及主要职责、业务部门机构职责、联系方式等公开信息;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咨询电话及政府对外联系电话的清理整改,确保沟通渠道的畅通。

3.加强培训教育。全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1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明确科室工作责任,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召开政务公开全清单业务培训1次,梳理委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在修订《东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的同时完善、调整全清单涉及的主动公开信息做好发布工作

4.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结合五公开要求,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接受捐赠、慈善事业等领域的政策文件、办事程序、结果公示等政府信息的发布。设立“政策解读”专栏,通过撰写解读文章、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信息,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信息,梳理发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处罚职权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执法管理信息,充实一系列执法结果公示信息。重新细化整理已有栏目的分类,设立“调查征集、议案提案”等栏目,积极将“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落实到平台建设上。

截止12月31日通过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信息3条;政策类信息1条,政策解读1条;公益事业类信息72条;招考类信息3条;执法类信息52条;会议类信息83条;通知公告7条;规划计划、调查征集、回应关切、热点解答等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81条。全年微信发布信息500篇,新闻报道176篇。

5.完成“政府开放日”宣传。2021年继续做好流浪乞讨宣传,录制“温暖东城、温馨救助”救助宣传片(第二集),向百姓宣讲救助管理政策、救助流程及如何正确帮扶流浪乞讨人员等知识,呼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6.完善政务舆情工作。组建团队、建立舆情监测应对机制,积极应对政务舆情工作。截止12月31日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7.做好依申请工作。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督促业务科室做好依申请公开初级受理,聘请律师顾问对答复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因延误答复时间而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案件,将严肃处理相关涉事人员。截止12月31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诉求内容涉及社会救助领域业务,均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申请行政复议1件,此件已在答复时限内完成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二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有待提升。2022年我们将继续加大与市、区两级的沟通交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办理业务的学习,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依申请办理能力同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主动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数字东城”)网址为http://www.bjdc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无其他报告事项。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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