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1 08:49    来源: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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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完善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法制工作主管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全体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委办公室,根据政务公开内容设立相应工作主责部门,核心部门包括融媒体中心、教育工委宣传部、区教委信息办。先后在2021年第3、7、8、15次主任办公会审议政务公开工作议题,就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教育培训等相关内容研讨通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教育工作总结计划均做到规范公开。尤其是,根据《东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方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结合东城区教育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制定《东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作为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同时,按照北京市关于细化完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办法的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对申请在东城区就读的本市非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的适龄子女入学资格进行联合审核,制定相关细则。按照北京市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对申请在东城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制定相关细则。

为方便社会各界,《东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依法依规进行了政务公开,并被首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jedunews)同步转发;《东城区2021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东城区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也已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yjrx.bjedu.cn)、东城区人民政府(网址:www.bjdch.gov.cn)、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址:www.dcks.org.cn)网站进行公示。港澳、非中国籍、集体户口、按京籍对待入学办理流程、回东城区初中入学办理须知在教育招生考试中网站、东教印象(微信号:dcedunews)、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微信号:dckszx)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受理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涉及举报、复议、诉讼。

(四)加强业务培训

区教委新闻中心正式更名为东城区教育系统融媒体中心。举办教育系统新闻发言人培训、政务信息员培训400余人。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及时发布和更新教育信息,同时启动舆情监督,防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传播。及时做好舆情监测。

(五)监督保障

1.建立健全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并建立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时限,落实审查责任。各部门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进行审查。

2.及时完善《年报》《指南》编制。按照要求编制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编制《指南》,将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以及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步骤、程序和流程进行详细说明。

3.加强教育系统政务信息通讯员、新闻发言人培训机制。成立教育融媒体中心。做好舆情监测,启动舆情监督区教委与区委教育工委、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及时发布和更新教育信息,同时,防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传播。

4.推进协调会商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区教委认真研究落实方案,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共同分析,区教委办公室与区教育工会、信访办等部门协同会商答复事项,及时规范合理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12.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业务培训需要加强。政务公开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从主动公开到依申请公开专业性不断增强,希望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业务培训。同时,区教委也将继续做好政务信息、新媒体业务培训,做好舆情监测,共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2.部门联动需要加强。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与咨询、信访、举报等相互交缠的现象,今后区教委将进一步加强联动调研,相关部门做好对接,规范受理并答复。

3.政策宣传需要加强。在目前已有的宣传途径基础上,加大公开途径的知晓度,尤其是对百姓关注度较高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继续做好最后1公里的咨询解读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无其他报告事项。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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