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12-18 16:14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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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本报告电子版。(网址:http://www.bjdch.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东城区文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709109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东城区政府统一部署,区文委2017年,坚持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年全年,文化委通过多种信息公开平台新增或变更政府信息7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东城区文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导航网公开信息数共计340条,文化东城微博公开信息数142条,东城文化执法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40条,戏剧东城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225条。2017年,文化委对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及时更新,使社会公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查阅场所咨询服务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设在北京市东城区第一图书馆五层地方文献室,以依法服务、规范服务、高效便捷服务为目标,制定规范主动公开纸质文件移送及查阅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运行标准化,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2017年政府信息工作接收文件和接待读者情况:交送单位73个,与去年持平;接收文件1407种2383份,去年接收1110种1738份,同比增加27%和3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文化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依申请公开”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或到文化委办公室申请公开相关信息。2017年区文化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次。

(二)行政复议诉讼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针对区文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2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仍需要不断增多。

五、2018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将成立文化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管领导,并由各科室、部门主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层层把关。严格要求文化委各科室、各单位按照《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主动公开相关法规文件、职责事项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特别要进一步落实涉及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价格收费和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公开时限,规范发布流程,于政府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继续深化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基本程序,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完善保密性、合法性及主要领导签批手续,在法定时限内向申请人答复。对于涉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要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规则》(东政发〔2013〕26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应诉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14〕16号)要求,做好应诉工作。

(三)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要以“数字东城”为核心,加强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突出网站公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二是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互动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送工作。

(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2018年上半年将邀请专家对机关全体及基层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认真学习、传达《东城区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东政务公开发〔2018〕1号)及《东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东政务公开发〔2018〕2号)精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管理服务,不断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

(五)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文化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加强保密审查工作的培训,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政策解读主体对政策解读内容的保密审查;确定公文公开属性前,应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职责,由单位保密审查机构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加强公文保密审核把关,有效防止失密、泄密现象发生;对重大决策事项内容进行保密审查,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  

2018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单位

统计数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4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5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747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4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4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6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8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8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一)收到申请数


7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7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1

     1.按时办结数

1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五、举报投诉数量

0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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