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编制。
全文包括2017年东城区信访办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http://www.bjdc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东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什锦花园胡同23号东城区信访办公室;邮编:100007;联系电话:010-64041552。)
一、概述
201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和帮助下,区信访办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利用“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区信访办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受理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顺利完成全年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通过“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业务动态类信息51条,在区信访办政务网站更新信息51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区信访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8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7件,占总数的87.5%;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2.5%。
(二)答复情况
2017年,受理的8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期答复。其中不属于政府信息1件;信息不存在1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范围6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区信访办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7年,共涉及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共涉及行政诉讼2件,均被裁定驳回起诉;未收到针对区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区信访办人员编制有限,暂无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工作精力有限,很难全面适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二是区信访办开展的大部分工作均属涉密或包含敏感性内容,不宜对外公开,因此主动公开信息在熟练上比较少。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注重公开工作依据、标准、执行过程、结果等组成要素。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支持工作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附件:2017年北京市东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区信访办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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