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我街道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截至目前,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7年,我街道主动公开信息569条,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38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84%。
我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公开的情况;三是街道所开展各项活动的信息。上述政府信息的公开,对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打造透明政府具有促进意义。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数字东城东直门街道门户网站、幸福零距离网站、社区电子大屏、党务政务公开触摸屏、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街道2017年共收到申请2件,均按时办结,其中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收费为0。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本机关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印、邮递等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7年,本街道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针对本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
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街道在扩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更多的采取微信、微博等更为便捷的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着某些不足,如公开信息量还不够大;上报信息时效性还有欠缺;信息内容对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方面不够及时全面,离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还有差距。
2018年,东直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部署,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街道做出新的成绩。一是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实现公共服务新观念,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的实现。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优化公开信息目录,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环境治理、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审查、办理、答复以及归档等标准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的合法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实现政务公开多平台联动管理。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针对不同平台受众群体,开展不同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推送区分性强的信息内容,实现政务公开多平台联动管理。
东直门街道
2018年3月
附件: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6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3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12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29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8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8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42600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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