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和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以下简称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邮编:100005;联系电话:010—85120652;电子邮箱:dccgbgs@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16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各科室、执法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网上信息公开;印制信息公开指南,在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城区档案馆信息公开阅览室、东城区图书馆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在机关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电子屏幕,放置局法制宣传、便民服务等资料;通过城管队员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印制《致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1月至12月,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5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条。这些信息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行政职责、机构设置、执法工作等内容,使百姓较全面地了解了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情况,拓宽与百姓沟通的渠道,同时对其行使自身权利、维护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共接到87件公民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均已按期答复,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2016年,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2人;未发生收支情况。
五、咨询情况
2016年,本机关接受公民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起。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9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
七、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服务意识不断加强,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总体把握不足,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流程规范,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优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将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方式相结合,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民性,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针对依申请公开问题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一步梳理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全环节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提升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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