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4年区国资委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2014年我委成立了主管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由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办公室与各业务科室的信息工作挂钩联系制度;制定了《保密审查办法》、《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信息清理工作办法》、《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澄清办法》、《信息公开审批协调办法》、《主动公开信息移送管理办法》、《考核办法》、《新闻发言人工作办法》等各项规定;编制了《东城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东城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东城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公开;认真梳理我委信息,按规范充实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动态、行政职责等项目内容,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增加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确定程序。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渠道
本单位2014年通过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区国资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规划和计划、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事项、国有产权转让审批事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事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事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事项等。政府信息公开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使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实现依法行政;二是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三是有利于行政机关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聚民意、集民智、凝民心,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公开查阅场所
公开查阅场所为区设立的3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分别为区行政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
本单位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需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作出计划。
(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委信息大多通过网站公开。同时,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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