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http://www.bjdc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东城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什锦花园胡同23号东城区信访办公室;邮编:100007;联系电话:010-64041552。)
一、概述
201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和帮助下,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撰写工作调研报告;更新区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利用“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区信访办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及时受理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顺利完成全年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通过“数字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7条,占总数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区信访办接到申请总数为3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占总数的100%。
(二)答复情况
区信访办接到的3件申请涉及申请事项3项,均已答复。其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2项,均已主动公开;其它答复类型1项,为不存在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度,区信访办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3年度,区信访办未收到复议、诉讼申请和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存在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种类比较单一。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三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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