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东城区国资委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2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区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开会讨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落实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渠道
本单位2012年通过东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业务动态类信息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国资委对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及时更新,使社会公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公开查阅场所
公开查阅场所为区设立的3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分别为区行政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
本单位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加强的薄弱环节,如公开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推动,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信息量,不断完善提高依申请公开受理、接待、答复及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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