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改进措施及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政府网站(http://202.108.143.23:700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65594781)。
一、概述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条例》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对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以及相关内容进行了整理,进一步明确了与信息公开相关的申请、接待、受理、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的举报投诉准备预案、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解释工作预案等。中心设置电子触摸屏,在一层大厅及市民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用以公开全区各职能单位相关文件。新进驻部门对外公开咨询电话,确保工作时间随时有人接听,认真做好解答。截至2012年底,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侧重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突出中心的重大决策、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的公开;二是公布中心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三是对常用的审批表格、服务规程标准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上传,无偿提供下载服务;四是集中发布了中心机关和各窗口部门执行的执法规范性文件;五是及时、集中地公开了审批动态信息和创新举措。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了及时、有效、便捷的服务。截至2012年底,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5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包括中心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介绍等,占总体的比例为2.09%;法规文件类信息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2%;业务动态类信息5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3.45%。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平台(http://xzfwzx.bjdch.gov.cn)上设置信息公开专栏,把所有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办事流程、法律依据、许可期限、收费标准、表格下载以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全部在网站上公布。并设立公开电话,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
2、电子信息技术及应用平台公开。通过在中心安装LED大屏幕和电子触模屏对政务信息、办理事项、办事进度、办理结果等一系列政务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
3、公示栏公开。在一层大厅和市民中心设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栏,用以公开全区各职能单位相关文件,并对进“中心”的窗口部门及人员、行政审批项目、投资代办服务指南等内容进行公开。
4、传统文本公开。通过发放及自由索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指南》把服务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通过佩戴胸卡、工作牌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没有产生相关的人员、信息和诉讼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目录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栏文件被办事人员随手拿走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增强与政府办、档案局等相关部门沟通与联系,对区属部门移送的政策、规章制度等要及时公开,组织服务人员看护,并及时补充公示栏纸质文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
六、 2013年工作计划
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政府全年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基础,狠抓落实。结合中心作为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把信息公开具体内容进行重新梳理,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O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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